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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八研究所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实施细则

来源:     作者:18所站点管理员     发布时间:2024年04月05日     浏览次数:         

根据《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电子科学研究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》要求,结合我所工作实际,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八研究所(以下简称研究所)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如下。

一、招生及培养

(一)招生专业:电子科学与技术(代码0809)、电子信息(代码0854)。

(二)培养类别: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与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,学制3年。

(三)在读期间待遇:培养费用全免,自入学起发放生活补贴3000元/月,第二学年入所后,每月增发科研补贴,参照正式职工享受职工食堂、宿舍、工会福利等待遇。

(四)培养方式、毕业与就业

1.第一学年统一安排在电子科技大学完成基础课学习,第二学年起进入研究所由导师指导完成学位论文和专业实践;

2.优秀毕业生可直接留所就业(待遇优于同届应届生),或可进一步推荐读博。

二、调剂安排

(一)调剂要求

1.初试总分达300分以上,单科成绩需达到国家线A类线及以上;

2.调剂学术型硕士初试统考科目为英语(一)和数学(一),调剂专业型硕士初试统考科目为英语(一)或英语(二),数学(一)或数学(二);

3.调剂对口专业为电气工程、控制工程、自动化、机电工程、计算机科学与技术、通信工程、化学工程、材料科学与技术、光学工程、微电子、动力工程及热物理等;

4.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,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(不接收跨学科门类调剂)。

(二)调剂报名

通过邮箱cetc18hr@126.com接收调剂报名资料投递,研招网预调剂系统开放可进行系统报名。我们将对调剂考生情况进行资格审核,择优筛选进入复试。4月8日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后,请登录调剂系统填报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电子科学研究院(招生代码83000)——天津电源研究所(代码017)。

三、考生提交材料

4月8日前将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件,打包发至指定邮箱cetc18hr@126.com审核。邮件标题请按照如下格式:姓名+初试总分+本科院校+本科专业。

1.初试准考证、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;

2.应届考生提交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:往届考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;

3.已获得的英语四、六级证书或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;

4.加盖公章的本科阶段历年成绩单(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保管单位的公章均可);

5.科研成果及证明、等级证书、荣誉证书等能证明自己特长和能力水平的材料;

6.申报人员信息表(见附件1);

7.诚信复试承诺书(见附件2,签字后扫描)。

上述材料均需现场核验原件并提交复印件,提供的材料务必真实有效,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,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复试资格、录取资格、入学资格。

四、复试方式、内容及流程

符合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进入复试名单。接到复试通知后,考生应于24小时内确认同意参加复试。

(一)复试方式

复试采取差额方式邀请考生参加,分为笔试、面试和测评,复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。

(二)复试内容

包括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两个方面,重点考察专业基础知识、逻辑思维能力、科研实践素养、外语水平及思想政治素质以及毕业后从事国防军工事业的意愿等。

(三)复试流程

1.报到、核实材料;

2.线上测评60分钟;

3.笔试120分钟;

4.面试每人10分钟左右;

五、拟录取要求

(一)成绩计算方法

复试总分为200分,其中笔试100分,面试100分;

考生总成绩=初试成绩×50%+复试成绩×50%。考生总成绩按由高到低排序录取。

(二)以下情况不予录取

1.未参加复试者;

2.思想政治素质、道德品质及诚实守信情况考核不合格者;

3.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(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);

4.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,且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学信网验证报告的考生不予录取;

5.复试成绩不合格者,考生复试总成绩低于120分或面试分数低于60分者均属于复试成绩不合格,不予录取;

6.不参加体检、体检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。

7.政审不合格者。

六、体检

拟录取名单确定后,根据教育部文件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(教学〔2003〕3号)要求,所有待录取考生须自行前往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体检,并尽快将体检报告寄给研究所。

七、政审

拟录取名单确定后,研究所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。审查合格者给予发放录取通知书;未调档审查或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。

八、公示与监督

1.考生应认真了解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,因违反相关规定导致不能复试或录取的,后果由本人承担。

2.拟录取名单将在互联网上予以公示,接受社会监督,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,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;名单如有变动,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,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5个工作日。未经公示的考生,一律不得录取。拟录取考生经公示、审核录检合格后确定为正式录取,并以录取通知书为准。

3.已录取考生来研究所报到后,将视情况对考生进行全面复查,不合格者取消学籍,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。

受理举报部门: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八研究所所合规部(纪检监察部)。

举报电话:022-23959209。

九、咨询

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八研究所人力资源部。

联系电话:022-23959210 ,王老师 。

单位地址: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园华科七路6号。

附件1:申报人员信息表.docx

附件2:诚信复试承诺书.doc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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